2007-04-22

從澳洲來的客人

之前,
就一直想買一台數位相機,
昨天,我Buy下去了,
今天,我又拿去退貨。


上次在便利商店買東西的時候,看到免費索取的入場券,是台南電腦展的,昨天便特地騎機車去看看,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催眠了,在拍賣的會場,購買的衝動就被鼓動了,然後就買了一台相機。

台上的銷售員說,這台相機市價20000多。自己用8000元標到,心中的喜悅當然是不言而喻。回到家上網發現,原來標到的相機,奇摩有人在賣水貨,只要7200。雖然說這樣換算一下(一般加2500~3000=公司貨的價錢),自己用8000買到公司貨,應該還算撿到便宜。但是,總有一種被騙的感覺,不甘心。

固執的我,今天便又騎機車去賣場退貨,我要討回公道。跑到店家說要退貨,因為昨天被他們給騙了。店家當然否認有騙人的行為,這是多麼嚴重的指控,說機器出廠剛上市的報價確實是20000多,這顯然是個弔詭的陳述。

這是一個資訊不對稱的談判局勢,我當然不能讓他這樣囂張,反問他有沒有人賣房子在報10年前的價錢的。在他繼續硬拗的過程,今天又失態了,過程中吼了一次,但其實吼也是白吼,店家並不吃這套,幾乎是無動於衷,這個銷售員段數頗高的,我是打從心底欣賞與佩服,至少如果我是他,我可能沒辦法像他處理的這麼圓融。我當下馬上轉換策略,先道歉,對於指控對方"欺騙",我必須收回,並且收回我要退貨的理由。

道歉歸道歉,我還是要退貨,理由? 我買錯了,買錯東西7天內總可以退吧? 銷售員還想唬我,先問我這是誰說的?又說這個只適用虛擬通路(他大概認為我是在奇摩拍賣看到的)。還一度想調侃我,說是不是買貴還要退兩倍差價(這是屈臣氏的噱頭)。

這回我展現出更加的肯定,告訴他消保法確實是這樣規範的,而且,實體虛擬都適用,七日內顧客都可退貨,我的理由很簡單,買錯了,事實上,我告訴他我根本不需要報告任何理由。

銷售員終於明白,他所面對的是一個從澳洲來的客人(簡稱澳客),因此也修改策略方針,改求和,創造雙贏,提供我可以用"特別價"換購別的更高階的機種。我的思緒有點亂,奇摩子也差,而且事前也沒做過功課,沒先調查詳細功能與自己的需求,怕在這種情況下又做出錯誤的決定,雖然表現出善意聽取他的簡報,但我還是決定,我要要回我的錢,要買,以後再從長計議吧。

錢是拿回來了,並沒有打勝仗的感覺,反而是對自己的表現有點失望,因為這場仗打得不漂亮,過程中,聲音音量一度超過100 dB是個嚴重的敗筆。明明覺得自己一定會贏,卻透過音量的放大,反而顯現出自己信心的不足,像是一個無理取鬧的小朋友。

只能說,自己還太嫩了,還要再練,練到完全心平氣和,就像練太極一樣,用四兩撥千斤。好久沒發怒了,居然這兩個禮拜來,連續兩次都因為消費的過程而動怒。懷疑到底一直強調的EQ跑到哪裡去了。

也許,這也算是一個難得的經驗,是一個"社會化"過程的訓練。

3 則留言:

  1. ㄆㄆ...
    這樣不錯啦!!!
    很多人都自己摸摸鼻子認虧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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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這樣不錯了!
    很多人都摸摸鼻子認虧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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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利害利害
    我也要多多學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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